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,您享有商品到貨後起算7天鑑賞期(含國定例假日)的權益。凡商品本身未經拆封、無使用過且包裝完好者,可在收到商品起7天之內要求退換貨及退款。鑑賞期非商品試用期,超過鑑賞期者將不受理退換貨服務。為避免爭議發生,請確實收到商品後再進行退換貨,商品優惠恕無法合併訂單計算。
鑑賞期計算為簽收隔日算起7日內。超商取貨為取件的隔日算第1天,宅配收貨為簽收的隔日算第1天,不論是否為買家本人簽收(管理員/家人/同事等)還請務必留意。
為了保障雙方權益,開箱過程請務必全程錄影,並於收貨當天起(含)3天內,聯絡客服協助處理後續,逾時恕不予受理。影片需清楚拍攝『未拆封狀態』、『開箱過程』、『商品本體』、『貨品明細』等,若有商品寄送錯誤、短少或瑕疵等,皆以『完整且原始錄影檔』(包裹外箱未開封至拆封全過程)為依據,快轉或有明顯剪輯痕跡的影片皆不在受理範圍。